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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二手房交易税费或将上扬

下月起二手房评估价征税新系统将试运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1.23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熊凤玲

导语:10月底,南昌市地税局窗口公开告知,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征税推进工作,定于2012年12月15日评估软件推广试运行,2013年1月1日正式推广运行。新评估软件运行后,交易双方将按“评估价”缴纳相关税费,二手房交易的税费由此将会上涨。
标签:   二手房  交易税  南昌

  10月底,南昌市地税局窗口公开告知,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征税推进工作,定于2012年12月15日评估软件推广试运行,2013年1月1日正式推广运行。新评估软件运行后,交易双方将按“评估价”缴纳相关税费,二手房交易的税费由此将会上涨。

  90平方米首套房或将多缴3万元

  二手房中介人士告诉记者,二手房相关税费共有十余项,其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为三大主要项目。

  此前南昌市二手房税费交纳均按地段政府指导价作为计算依据。按目前一类地段小区房每平方米3000元的标准,一套90平方米的二手房,需要交纳营业税15120元,个人所得税2700元,首套房契税2700元,共计约2万元。一类地段非小区房源政府指导价每平方米2400元;二类地段等房源的政府指导价更低。

  二手房参考“评估价”征税,则是指税务部门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二手房基准评估均值。如果二手房交易申报价低于市场评估价,需按照评估价缴纳相关税费。江西省鸿基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交易总监邹菲告诉记者,新计算得出的“评估价”标准虽然不会是实际成交价,但会接近于实际成交价。

  以上述房源为例,按此类地段目前实际成交均价每平方米8000元计算,以上三项税费将高达5.47万元。前后对比,两者相差逾3万元。二手房面积越大、价格越高,两者的前后税费差额将越大。

  业内呼吁给予首次购房者政策优惠

  按国家相关规定,二手房各项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中,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为出售房交纳项目,契税则由买房承担。然而,目前实际情况则是,卖方多半以“净得”的方式售房,即所有税费由买方单方面承担。二手房中介人士认为,此次税费上涨的直接表现,无疑将加大购房者的压力。

  此前有消息称,新的评估指导价将于11月初执行。10月,南昌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井喷态势。当月二手房住宅成交2583套,环比9月上涨11%,同比去年10月上涨近200%。由此不难看出,购房人群明显“相当在乎”需要多缴纳的税费。

  邹菲认为,部分豪宅等房源实施新的评估指导价无可厚非,但二手房购房群体中很大部分为首次购房人群,他们原本经济压力较大,以上述90平方米二手房源为例,等于房新增加了3万余元。邹菲建议,相关部门能否从实际出发,给予首次购房的刚需人群一些特别的政策优惠,以减轻他们的购房压力。

  附:二手房交易主要税费计算

  营业税:成交价(地段指导价乘以房屋面积)×5.6%

  其中,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地段指导价乘以房屋面积)×1%

  契税:

  A.成交价(地段指导价乘以房屋面积)×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4%征收。

  B.成交价(地段指导价乘以房屋面积)×2%,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4%征收。

  C.成交价(地段指导价乘以房屋面积)×4%,(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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