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询问:我前几天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备购房的乙方。合同补充条款中有这样一句话:“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由乙方承担并及时支付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我想知道在二手房交易中都有哪些税费?大致如何计算?
答: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甲乙双方承担并及时支付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包括——
一、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非普通住宅是指,凡“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属于非普通住宅,反之为普通住宅。此外,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宅待遇。
二、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0.05%作为印花税。
三、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四、城建税:营业税的7%。
五、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六、个人所得税: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20%;
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如果房产已经满5年的,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否则依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业主在出售该房产当年内计划再行购置房产的,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在1年内重新购置房产后将相应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退还。
特别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