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福州的郑小姐大学刚毕业留在厦门找工作,最近,父母以她的名义在厦门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昨日,郑小姐致电本报房产新闻热线咨询,她没有公积金,能否用父母的公积金进行贷款,且她父母的公积金账户是“福建省直”的。
专家解读:今年三季度以来,济南、武汉等城市相继推出公积金调整新政,包括今年上半年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调整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城市进行了公积金住房贷款调整,调整的内容包括父母还款以及异地办理贷款等。而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福建的公积金政策暂时没有调整。
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6月省直住房公积金暂时调整了贷款的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而对于案例中郑小姐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产权必须有父母的名字,而如果要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共同还款,则产权人与父母的户口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对于异地购房贷款的,则省直住房公积金仅限于福州及八县区域内,厦门则不能贷款。(记者韩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