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办理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渔平高速平潭收费广场时尚公寓区项目立项的报告》(融地发【2012】18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2012年4月27日市委办公会议纪要(二)和2012年5月6日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八十一)的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位于东瀚镇大壤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征地面积87.24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040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中心自筹解决。
四、本项目建设工程招标事项在项目完成图纸设计和工程概算后再报我局核准。否则,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施工手续。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