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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灰色成本调查 部分项目高达40%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1.03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刘力图

导语:记者从广州某律所得知一宗经济纠纷案件里面的部分庭审细节。佛山某实业公司要开拓房地产业务,需要一大笔难以进账的费用,因此,该公司的副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则负责筹办网络公司,报销开拓房地产所需要的招待费用、公关费用等,甚至以该网络公司为上述实业公司提供合作的形式,让“灰色”费用能够名正言顺地支出。
标签:   房地产  调查

  记者从广州某律所得知一宗经济纠纷案件里面的部分庭审细节。佛山某实业公司要开拓房地产业务,需要一大笔难以进账的费用,因此,该公司的副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则负责筹办网络公司,报销开拓房地产所需要的招待费用、公关费用等,甚至以该网络公司为上述实业公司提供合作的形式,让“灰色”费用能够名正言顺地支出。

  该律所合伙人曾姓律师向本报记者指出,利用空头公司报账、走账的方式并不稀奇,这部分的支出去向难以追究,事后也很难核实。据他了解,除了房地产行业,其他医药、科技行业的需求也不少。

  “这些‘灰色成本’有不少流向了政府机构。”上述某大型房企华南区项目总监则向记者指出,一般来说,建工、采购等所需的“打点成本”已经成为一个产业链,如果处在其中一环节的公司不按行规办事,也许会比别人挣得少,甚至会亏钱。

  他举例称,“建筑公司要尽快获得行政审批等,花点打点费用肯定是必须的,公司在向承建商申报费用时会把这部分支出核算在内,同理,一环扣一环,最后则由房企承担这些开支。”他补充道,现实运作要比这个环节更复杂。

  广东省住建厅相关人士向记者指出,在多项的审批环节,一般的建筑单位都能顺利排队轮候,“很多单位等不及,他们手上都有工程摆在那里等开工,如果要尽快地获得审批,与相关部门搞好关系十分重要。”

  广州近日的舆论焦点“房叔”吵得沸沸扬扬,据悉,这位拥有22套房产的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曾收受他人贿赂,目前已被“双规”。记者从多位地产界业内人士了解到,类似的“置换物业”支出也是房地产“灰色成本”的一部分。

  广东某中型房企的开发商李先生曾向本报记者透露,因为招待费用较为敏感,向相关公务单位的领导低价出售或者赠与房产、商铺等物业,成为了更好的利益输送方式。他坦言,这种置换的方式,房企在营销过程中可以避免难以报账的尴尬。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向媒体分析房地产的成本构成,他以1元的房价为例,其中30%-40%左右是政府收取的土地价格;20%-30%是税费,税与费合计数十种,也是政府和事业单位收取;10%-30%是建筑成本,包括水泥、设备、劳动等,一般10%-20%才是利润。

  尽管按照李战军的分析,账面上流向政府部门的费用已经超过六成,然而,吕随启等不少专家评论李战军的算法中仍缺乏“灰色成本”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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