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1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0月29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康田实业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400,000股、3,6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均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质押登记日均为2012年10月29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31,96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28,10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0%);康田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86,69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86,69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