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州市区增设七条公交专用车道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0.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导语:为确保我市公共交通通行优先,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保障市民出行乘车安全快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市区增设7条公交专用车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标签:   公交

  关于在市区增设七条公交专用车道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公共交通通行优先,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保障市民出行乘车安全快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市区增设7条公交专用车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2年11月15日起,六一北路(北起湖东路口南至古田路口)、六一中路(北起古田路口南至老药洲街口)、六一南路(北起观海路口南至上三路口)、则徐大道(北起上三路口南至潘墩路口)、福峡路(北起潘墩路口南至三江路口)、浦上大道(东起金榕南路口西至洪湾路口)、金山大道(东起金榕北路口西至橘园洲大桥入口处)等7条道路的右侧机动车道设为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车道。

  二、高峰时段上午7:00—8:30,下午17:30—19:00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

  三、遇有下列情形的,在不影响公交专用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出)不得超过30米。

  (一)沿线道路右侧有路口的,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出路口;路口有右转弯车道的,可提前在右转弯道进口处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入右转弯车道通行。

  (二)沿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栏杆开口,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出。

  (三)沿线道路上设有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的,允许出租车右转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出上下客。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依法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6日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2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