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建设厅出台新规,要求开发商将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这被解读为“升级版”的地方楼市调控新政,有反对者认为,此举可操作性不强,且不合理。
对于普通购房人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这样的政策会不会促使房价跌到合理区间。对此,业内人士称,开发商都会有破解之道,而且为有关部门审核提供了寻租空间。
商品房市场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但这种手段还是以行政调控为主。长期的限价、限购已经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了。有关部门有时只盯着房价、开发商利润,却忽视了包括土地出让金、各项税费在内的这些政府拿走的大头。
范小冲认为,在房价的构成中,最大头在于土地价格,然后是政府税费,最后是开发商利润。现在地价太高了,已经拉低开发商利润水平了。大家都做利润率10%的低价房,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开发,开发商就只能建保障房水平的房子了,老百姓的更高居住需求不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也会受限。
相对来讲,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抑制房价上涨,但是采取的手段不对,说白了是政府管理经济的思维落后,还是计划经济思维。控制房地产暴利,应该采用市场手段,例如可以提高税收,借助已有的增值税等,这对地方政府收入也有好处,但不应是利用行政干预这种“看得见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