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建户陈建仁在龙江街道375号(原福清市华裕食品有限公司地块),未经审批擅自在该地块上建设壹幢十八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0700㎡。
二、违建户张蔡平、藤山富雄在龙田镇上一村龙飞路(即龙昇大厦),未按审批在该地块上建设壹幢十八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39000㎡。(含地下室)。
该二宗违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此,我局将按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处理。为了避免带来负面影响,特此告示民众不要买受、承租或启用本楼房设施,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告示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