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召开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其中包括异地购房可动用本地公积金还贷,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至60万元。
最近广东省内公积金互贷的城市增加到了九个。而近几年除了珠三角,还有长株潭、沈阳8市、北京和秦皇岛加入到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行列。对于公积金的互贷现象,它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又起到了什么作用?是否大势所趋?
同 策咨询研究中 心 总监张宏伟认为,一般来讲,公积金的异地互贷主要是在本省内或一定区域内,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实现刺激本区域内自住刚需入市购房,在当前市场处于“不快不慢,不温不火”的阶段,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刺激市场成交量的稳定和回升。
公积金的异地互贷的以上的作用主要还是得益于公积金贷款本身的优势:
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
第二、可以充分利用购房者自己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避免异地从业人员公积金额度的浪费。
第三、部分城市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还可以享受到首付两成的政策,如沈阳公积金缴存半年即可申请贷款,首付减至两成,此外,广州也重申,首套房90平米以下最低可公积金贷款两成首付。武汉市也出现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可以首付两成的做法。
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可以首付两成,这也将大大降低购房者入市的门槛,对于一部分自住需求购房者来讲,可以提前购置房产,以应对未来房价上涨而带来越来越买不起房子的状态。这些政策这对于刚需来讲,应该可以刺激这部分需求入市购房,也是对于这部分购房者购房机会的保护。
那么,多地公积金异地互贷将“刺激”刚需入市,如果这个作用是有效的,这是否大势所趋?是否会有可能更多的省份会效仿?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政策层面的微调“刺激刚需”应该来说也已经成为现在及未来政策层面走向的特征。在“微调”政策方面,落实房贷利率优惠、调整普通住宅标准、通过各类措施补贴购房者等等也已成为现实。利用公积金异地互贷“刺激”刚需入市应该也是一个值得鼓励的具体做法,其实,只要政策层面的微调并没有偏向投资性和改善需求,政策调控的大局仍然是偏向以“自住需求”为主,这些政策也都不为过。
“刺激刚需”入市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最关键的不是我们否认这样的政策出台,而是在执行环节严格控制非刚需群体钻空子入市(打擦边球套取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也要考虑这样操作是否有相应的市场风险,同时,也要控制好这样操作对于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否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