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陕西省住建厅官员认为,一些质疑来自于对政策的误读。
他说,“我们只要求开发商备案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应该在确定的价格区间之内。并不要求开发商备案开发成本,对于具体单个项目,也不要求这个项目的利润率在10%”。“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区间。”他说,“比如说,我们确定一个区域的开发成本区间大概是3000-5000元,那么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区间大体上应该是3300-5500元。开发商只需要在这个区间内进行销售价格备案,我们不强制要求它备案它的开发成本,也不要求控制它的利润率”。
据称,陕西省住建部门将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根据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出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刚开始肯定是试点,会选定某个区域,在此区域选定不同品质的典型性项目,将所有成本考虑进去,核算出一个合理成本,在此基础上再加上10%的利润,最后公布一个大致价格区间。”他说,而由于土地、建筑、资金等成本都会发生变动,“成本核算可能半年发生一次变动,以反映市场的真实价格”。
他说,政策将反映一个正常的开发过程,给开发商正常的利润,“你如果利用市场的心态,利用老百姓非常紧迫的心态,报一个非常离谱的价格,那么我们不允许”。
他反复强调说,这不是政府定价,不是核价,也不是政府指导价,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从1998年开始有一个非常大的转变,目前还不是一个非常理性的市场,“所以我们要引导,慢慢引导”。
时机
“陕西是第一步,能这么做也是得到上级一些主管部门的认可。”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可能对全国房地产政策的预期是有一些影响的,这位人士认为其他城市未必也会推。
就目前为止,陕西省的楼市新政对房地产项目利润率的要求仍停留在《通知》的大框架上,尚未出台相关细则,但对房地产行业政策从严的意图已初露端倪,这也是第三季度以来全国各地楼市调控的大气候。
据中原地产统计显示,仅9、10两个月,各地及中央部委已经有超过15次释放政策再收紧的信号。
业内人士认为,近两个月内,各地纷纷出台调控新政,以偏紧政策为主,这些举措符合中央对楼市调控的意图,也是对前期调控效果的进一步落实,意在维稳市场。不过,在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看来,陕西的“限利令”一不合理,二不好操作,三是当前房价稳中有降,这么做没必要。
前述接近住建部人士称,如果限制利润,总体价格初始可能会有一些降低,但价格最后会反映到二级市场上,完全扭转价格体系可能要几年的时间,“房地产现在价格从来不是成本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