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原本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因为财产收入的提高、住房面积的改变,这时原有居住的保障房应当退还是留?在日前召开的纪念第27届“世界人居日”座谈会上,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透露:当家庭经济状况、住房面积与现行标准不符合,在退出原有住房保障的这段"衔接期"该如何安置,目前本市正在组织专家、学者做进一步研究。
姚玲珍在主题为“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的发言中指出,上海“四位一体”住房保障准入机制已经比较完善,现在要特别关注供后管理——“人”和“物”的管理,即对保障房住户、保障房本身的管理。随着上海住房保障覆盖人群不断扩大,保障房在分配供应、供后管理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家庭财产收入、住房面积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过程当中发生了变化,又如家中有子女结婚、老人去世,甚至包括住房的继承、赠与等,这时候就迫切需要一个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
姚玲珍透露,自己目前正在从事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研究。在其看来,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应秉承刚性和柔性相结合、正向接应和被动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在退出的标准方面,退出应与收入的标准相对应,与住房面积的标准相对应,同时,要明确违规的标准。
“如果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了,让原有的住户往哪里去? ”姚玲珍指出,要对住房保障的退出方式作具体研究,方向大概有两个,一个是往市场化走,通过市场购买、租赁,解决自身住房困难问题;一个是在住房保障体系之间相互转化,现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做到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