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通过房屋中介看中一套出租房,交了1000元定金,没想到去签租房合同时却被告知,预定的房屋已被出租。该中介为此付出双倍返还定金的代价。
准备租房的李先生投诉称,上月15日,他向一房产中介信息服务部交了1000元定金,租住八大家一套两室两厅房。之后,按照约定时间,李先生去签租房合同,却被告知,他预定的那套房已经租出去了。李先生认为,中介不讲信誉,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而该中介却只答应返还本金,拒不同意赔偿。于是李先生投诉至工商部门。
青山工商分局白玉山工商所调查发现,李先生看中的那套出租房,是该房产中介通过邻近的房产中介提供的,两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只是在电话中说了说,没签书面代理合同。谁知另一客户王先生因急需租房,愿意每月多出100元租金租用此房,临近的房产中介便将此房出租给了王先生。
根据《合同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经工商部门调解,该房产中介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双倍返还了定金。(解鸿震 黄志新 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