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缺车位物业有义务规划?
我想问
福州鼓楼区公正新苑小区,内外各有一条消防通道。9日,业主王先生致电本报称,物业把这两条消防通道都改成了停车场,道旁密密麻麻停着车,道路只剩3米,再开进一辆私家车都嫌困难,更别说消防车了。而根据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消防通道至少应保持6米的宽度。
据了解,这个小区去年刚交房,目前仅入住了2/3业主,但车位紧张问题已经开始凸显。
物业处黄主任说,前不久,几位业主在小区内找不到停车位,就将车停在马路边,结果被开了罚单。这些业主认为,入住小区,他们就享有将车停进小区的权利,该小区物业也有义务为他们规划停车位。
真如这些业主所说,物业有义务为业主规划停车位吗?
我来答
苏奕欣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物业仅仅是一个服务机构,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并没有义务为业主规划停车位。小区的空闲位置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空间。如果小区里已经没有车位,物业可以规劝业主不要将车停于小区内,因为这样会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如果劝导无效,小区物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在不侵犯该业主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况下,禁止或准许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主持 黄婧 张超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