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数千元房租,却迟迟住不进房子,赵先生只好向警方报案。经开区警方调查发现,这位“房主”马某并非房屋的产权人,她为了弄些钱花花,竟然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先后与7人签下租房合同,共骗得三万余元现金。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马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赵先生在合肥工作,今年7月底,老婆快临产了,因为嫌房间小,他决定租间大点的房子。他在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看过房子后,他与“房主”马某签订了租房合同,预交了三个月房租。“本来约定8月1号搬进去的,但房子里一直住着人,我找了‘房主’很多次,她一直推诿,其间还立下字据:如果8月10日住不进去,双倍返还房租。”尽管如此赵先生还是没能住进去,而马某还多次挂断他的电话。他实在气不过,便报了警。
警方调查发现,那个房子产权人根本不是马某,而是马某丈夫的哥哥,只是暂时借给马某夫妇居住。而这套房子,马某前年就租出去了,跟赵先生一样受骗的还有6 人。警方提醒,租房一定要仔细查看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尽量不要一次性缴纳大额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