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消息,从接近国税总局人士处获悉,广州、杭州、深圳、南京等省会城市已基本完成居民存量房统计。媒体引述该人士指出,一些城市在数据积累、批量评估技术以及机构设置方面已经具备了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他透露,广州、杭州、深圳、南京等城市已经基本建立存量房数据系统,西部的一些大城市也已启动该系统的设计工作,有的大城市已经把80%的存量房调查完了,这为启动房产税试点等方面扫清了技术障碍。但财政部相关主管人士还未回应。
杭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士表示,杭州目前正在做相关方面准备。“现阶段还在制定实施细则,并未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试点时间也未确定。”
深圳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虽然现在还没有接到上级通知说深圳是否开征,何时开征。但是,未来一旦开征房产税,存量房产的登记信息是一个重要基础。“我们专门成立了存量房按评估价格征税领导小组,目前已先行应用于工业和商业房地产的房产税征管,未来也会涉及对城市居民自住性房产的存量房部分进行评估。”
虽然广州市未能给出任何答复,但在此之前,4月1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吕洪清曾表示,广东正在研究将目前房地产税收主要从交易环节征收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征收。
事实上,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召集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此次培训也被业内解读为是房产税试点扩充的明显信号。
北大-林肯土地政策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满燕云认为,目前,批量评估技术已经普遍应用于二手房(房源、代理、租房)交易契税计税价值核定,相对于按照申报价值征税,前者有效遏制了“阴阳合同”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并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深圳、杭州、丹东等城市在这方面已经达到了国内甚至世界先进水平,这一技术也可以应用于存量房房地产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称,先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与重庆,是对增量房征税,而这并不能解决给房地产行业带来泡沫的投机行为。因此,对存量房征税才是重中之重。
对于以上城市是否会成为下一个房地产税扩容试点,刘桓指出,虽然不能说以上城市就是试点,但是试点城市应满足数据采集,评估技术等基础条件已较为成熟;房地产需求量相对较高两个基本条件,才会比较具有代表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