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改善的住房
中国房地产市场十年发展的重要成果还体现在人均居住面积的不断增加以及居住质量的改善。
2002年,中国城市人居住宅面积只有22.79平方米。而到了2010年,全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则达到了31.6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的增长速度更快,2002年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26.5平方米,到了2010年则达到34.10平方米。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程,原本那些破旧不堪的筒子楼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崭新的商品住房。而各个地方所进行的棚户区改造也直接改变了原本“几代人挤在一个屋”的尴尬。
以辽宁省为例,这里是中国棚户区最多最集中的省份之一。这些大多数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棚户区中,80%以上的住户是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80%以上的居民失业下岗。很多棚户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在这种一无上下水、二无暖气、三无平坦道路的地方,数百户人家只能共用一个简陋厕所。
辽宁给予棚户区居民的优惠政策是,“只要是唯一住房,拆一还一,不收任何费用,并免费为居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每户只需支付1万元左右的扩大面积款,就能住上价值12万至15万元(时价)的新楼房。”
与此同时,辽宁还以“促进就业”等手段配合棚户区改造。该省通过加大对“4050”人员就业的扶持力度和贫困家庭子女就业培训力度,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就业。许多棚户区居民住进新楼房的同时,也收获了新的就业岗位。
通过棚户区改造,辽宁省整理置换土地达134平方公里。按照现在的平均价计算,可实现126亿元的收入,远远高于24亿元的棚改贷款。辽宁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该省常住居民家庭平均每户住房建筑面积72.1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89平方米,同2000年“五普”相比,户均居住面积增加1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增加6.22平方米。同时居住质量得以改善,2010年辽宁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房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16.7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