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6日说,计划在两幅位于启德发展区的住宅用地2013年第一季度的卖地章程中,加入“港人港地”条款,规定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单位,首次出售的对象和之后30年的转售对象,买方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可以公司名义购买。
梁振英说,“港人港地”政策除身份要求外,暂时无计划对买家资格及单位使用设立其他限制,如经济状况、是否首次置业或自住等。
梁振英在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陪同下,到东九龙视察该区的发展计划,在视察后会见传媒。
梁振英表示,日前公布10项房屋及土地政策措施的同时,促请政府的地政和律政部门着手研究如何落实“港人港地”政策。两个部门已提出报告,认为主张可以落实,因此政府决定尽快执行,首先通过明年第一季度卖地计划中的两幅土地执行。
陈茂波说,政府在2012至13年度的卖地计划中,首次包括两幅启德发展区的住宅地,总面积约1.6公顷,若以太古城或海怡半岛单位的大小组合来推算,可建成1100多个住宅单位。
他说,启德发展区配套完善、环境舒适,以这两幅用地作为“港人港地”的先导计划很合适,切合香港人的需要。
启德发展计划是在香港启德机场旧址进行的大型市区发展计划,规划范围逾320公顷,基建总投资超过1300亿港元。主要基础设施包括新邮轮码头、公共房屋(公屋,即廉租房)等。
张炳良也表示,“港人港地”的落实不是一刀切地完全禁止非香港居民在香港置业,市场会有其他的房屋供应,不受“港人港地”限制,既维护香港作为自由经济市场的地位,也优先照顾以香港为家的永久性居民置业安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