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先生来电:我手上有债务房,但还不了我的债
买二手房三点建议要听听
上次的报道见报后,陆续接到不少读者的电话,他们的经历听得我背后直冒冷汗。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朱洪鹤律师,也一直很关注事情进展,“现在社会上的民间借贷很多,很多人为了还钱,或者听了放高利贷人的教唆,故意设局,买房人真的是防不胜防。”
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朱洪鹤律师给了三点建议:
一,要在付款方式上做好约定,千万不能一次性把钱付给房东。所有的钱都必须先打给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并约定在办完三证之后再由中介打给房东。
二,除了中介带领去看之外,最好自己在不同的时间段去看房子,或者去问问邻居和物业,了解下房子的具体情况。
三,要对卖方的个人和家庭情况做一定的了解。检查房产三证的原件,知道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和拥有权形式。
其实我倒觉得,每个参与交易环节的人,都应该反省一下,比如说中介,有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有没有对房东进行严格把关;买家有没有做些防范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大家都能做到最好,相信再高明的骗子也是无缝可钻的。
我不是买房子的人,我是那个要求查封房子的人。可我同样是一肚子苦水。
我和夏先生有债务纠纷,2009年我借了12万给夏先生的一个江苏朋友,夏在当中做担保人。当时夏和这个江苏朋友一起开了个酒店,说那个月房租不够,于是问我借了钱,借的时候说好是借3个月就还,可是不到3个月那个酒店就转让掉了,现在夏也找不到,他的江苏朋友也找不到。
我上拱墅区人民法院告过,法院判了让担保人还钱,查封了夏名下的一套房产,就在西湖边的柳浪闻莺,40多平方米,房子评估出来的价格有100多万呢,评估费6000多块钱都是我去交的。
不过那套房子夏的母亲住在里面,而且夏和前妻离婚时对这套房产没有分割,所以他前妻是这套房子的共有权人,于是这套房子虽然一直查封到现在,但没办法拍卖掉还我的钱。
我后来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骗局,你看,3个月不到酒店就转掉了,明显不像是长期投资。他虽然有房产,但是上法院走了民事案件却执行不了,这件事情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真是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