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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居民已签购保障房不得摇号公租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31 来源:新京报(北京)

导语:已经签订了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家庭,不得参加公租房的摇号配租。而已经承租公租房的租户,参加摇号并签订了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合同将被终止。昨天(30日),市住保办对公租房申请配租的相关细节问题作出说明。
标签:   保障房  廉租房  摇号  北京

  已经签订了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家庭,不得参加公租房的摇号配租。而已经承租公租房的租户,参加摇号并签订了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合同将被终止。昨天(30日),市住保办对公租房申请配租的相关细节问题作出说明。

  可等保障房竣工再终止公租房合同

  据介绍,目前北京各区县陆续启动了公租房的摇号配租。按北京公租房政策,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房轮候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是保障房的轮候家庭,即还在等待保障房摇号配售的家庭,而已经签订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家庭,意味着已经购买了保障房,因此不得参加公租房的摇号配租。

  同时,按照公租房政策,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在轮候期间,可以先申请公租房作为过渡,其经适房、限价房的申请资格依然有效。如果其所在区县公租房房源富余时,可以等到这些家庭所购买的经适房、限价房竣工后,再终止公租房承租合同。

  “三房”资格重审公租房资格将暂冻结

  对于已签订经适房、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家庭,应视为已有其他住房,所以将不再符合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如果“三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家庭在轮候期间,由于住房、收入和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申请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的,在审核完成前,该申请家庭的公租房备案资格将予以冻结,暂停摇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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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首个公租房项目办入住

  昨天(30日)上午,朝阳区今年首个公租房项目---北苑地区原叶美苑公租房迎来租户选房,一个上午,170多套公租房全部被租户选中。该项目944套公租房将于今日全部办理完成认租手续。

  原叶美苑公租房由两栋板楼组成,分别为8号楼和9号楼,分为40—45平方米的小套型180户、45—50平方米中套型441户和60—65平方米大套型223户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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