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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除名费用过万 福州市民为避限购代价高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31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有许多人想买房却苦于“限购令”的制约。没办法再次购房,不少人就想到了“房产证除名”的方式,通过一次性缴纳税费达到解除限购身份的目的,市民徐先生拨通本报“置业课堂”热线,徐先生称他目前被限购,现在想将原来自己和父母共有的房子进行“房产证除名”。
标签:   房产证  除名  限购

    读者反映:当下,有许多人想买房却苦于“限购令”的制约。没办法再次购房,不少人就想到了“房产证除名”的方式,通过一次性缴纳税费达到解除限购身份的目的,近日,市民徐先生拨通本报“置业课堂”热线,徐先生称他目前被限购,现在想将原来自己和父母共有的房子进行“房产证除名”。那么,这样的招数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呢?对此记者进行了了解。

    专家支招: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房产证除名”的方式,就是将原来自己所有或者和他人共有的房子,通过赠予或者交易的方式达到除名的目的。

    “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通过交易的方式进行除名,但其实成本很高。”该工作人员表示。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份额转让,同样视为买卖交易,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

    契税的标准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3%;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如果住宅不满5年,还要支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交易所涉及的税种,代价不菲。

    另外还有一种主要方式就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予,按照目前办理房产赠予的程序,需要经过公证缴纳公证费用,还要承担3%的契税,以及受赠部分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以赠予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子计算,假定产权为三人共有,如果其中一人把1/3的房屋产权赠予其余两人,受赠房者就要承担房屋转移部分——即1/3部分房屋总价3%的契税,也就是1.5万元。另外,还要支付受赠部分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受赠取得的房产,获赠者如果日后再要出售,需要支付20%的所得税。这样对于赠予的双方来说,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对于目前一些购房者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想出的除名方式,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卢锋奇律师表示,房产证上除名后再购房,似乎并不违反当下的限购令。但是,如此“操作”成本过万,因此对于“房产证除名”还是应三思而后行。(记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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