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
民营企业活跃的地区可先行先试
我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民营企业活跃的地区,可先行先试。这是记者20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的。
据了解,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凡列为当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项目,在中央与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补助上,可以享受与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等的政策,各地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另外,对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项目贷款、贴息贷款、企业债券发行、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国家已明确的优惠政策上,各地要落实到位,并要加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分配、资产与收益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