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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东不愿出钱改造 租客合表用电愿望难实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21 来源:法制今报 作者: 赵忻

导语:福建阶梯电价方案已实施了一个多月,其中最高档按每千瓦时0.7983元收费。根据规定,一房有多家出租户同住的可申请每千瓦时0.533元的合表电价。但连日来,不少租户向本报反映,由于房东不愿出钱将线路改造成合表,他们合表用电的意愿很难实现。
标签:   租房  合表用电  难实现  福州

  福建阶梯电价方案已实施了一个多月,其中最高档按每千瓦时0.7983元收费。根据规定,一房有多家出租户同住的可申请每千瓦时0.533元的合表电价。但连日来,不少租户向本报反映,由于房东不愿出钱将线路改造成合表,他们合表用电的意愿很难实现。

  据了解,为解决一户多人口问题,我省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规定,凡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予以分户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的可以选择执行合表电价。

  “7月份房东来收房租,顺便提了句开始实行阶梯电价了,电费每度要从6角涨到8角。”家住福州新店镇一民房内的小卢告诉记者,他们是四户人家租住在一幢二层楼的民房内,房子有一个总电表,每个月的电费是四户人家分摊。“每度涨了2角,夏天到了我们连空调都不太敢开。听说如果按合表电价来算每度只要5角3,可是房东就是不给改。”

  对此,小卢的房东陈女士告诉记者,合表用电必须到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收集多项材料后再到电力部门申请线路改造,同时还要花上好几千元钱,所以她不想做。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房东流露出和陈女士同样的想法。

  法制今报记者从福州电力部门了解到,要申请合表用电必须由房东本人来办理,所需材料除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外,还需要住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在住建部门的房屋出租备案材料、出租人对出租场所不改变用途的承诺函及承租人员的暂住证明等。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合表用电一般需要改线路,最少300元,多则几万元都有可能。

  对于房东嫌麻烦不愿办理,电力部门认为,只能租客与房东去协商解决。对此,福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房东存在乱涨电价的行为,租客可收集证据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热线12358反映。但是否申请合表电价是房东个人的行为,物价部门无法强制要求。

  福建省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的通知》,合表电价是政府出台的一项便民措施,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使用,并非强制要求。故对房东不申请合用电表的行为,只能由租户和房东协商解决。

  蔡律师建议,今后租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与房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东是否申请合用电表、电费如何缴纳、缴纳标准等条款,通过合同这一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房东执意不肯办理的,租户可以选择退租。此外,电力和物价部门有义务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用电政策,促使更多的房东办理合用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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