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明确改革定位
“房产税即使发挥出调节作用也难以替代限购措施,限购和房产税是不同性质的手段,当游资、民间资金更多地进入到实体经济领域,房地产市场恢复常态时,限购自然就会取消。”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税收机制的建立一定要与包括保障房在内的多种机制一同协调,才能构建起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部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征收房产税要有一个明确的宗旨,在目的明确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征收房产税公平公正的税制,建立一个清楚透明的住房信息系统。
“房产税功能定位应明确,不应左右摇摆。”刘尚希说,房产税应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让占有住房多的人多交税,引导住房的合理消费。
业内人士指出,不管房产税定位是什么,应该是差别化的征收,这种差别不只表现在各地的差别,也表现在针对每个人的差别,一定会保障每个人基本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