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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期70年届满将自动续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17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标签:   住宅  土地
   答疑嘉宾: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

     房屋70年到期了怎么办?

     福州张女士:我老家有一处老宅,很破旧了,我父亲一直都不愿意卖掉,希望留个纪念。我想问问如果房屋70年到期后,是不是就被政府收回了?

     答: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记者刘畅整理)

     未成年可以做产权人吗?

     福州许女士:我看中了一套新房,现在想以我儿子的名义办理产权证,我儿子今年16岁,请问这样可以吗?

     答:只有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产权可以办理成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收入,银行一般不会放贷,只能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

     福州孔先生:2007年3月份通过摇号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是今年我母亲因病去世,我想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可否办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死亡,家庭成员继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注明原购房时间及继承经济适用住房,即该房屋的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性质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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