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5月22日,受雇于江阴镇某基建公司的重庆籍民工吴某,在其工地搭脚手架时不慎摔下,造成重伤。事后,雇主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先行支付了6.2万元医疗费。因伤势过重,吴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其家属要求其雇佣单位赔偿20万元,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7月24日,吴某家属向江阴司法所请求协助解决赔偿问题。司法所干部闻讯后立即介入调解,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但因当事人双方对赔偿金额问题有分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事后,司法所干部多番找当事人讲解法律条文,最终雇佣方赔偿了13万元给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