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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15 来源:福州日报
记者14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福建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考核验收管理工作意见》等规定,福州市永泰县,泉州市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漳州市龙文区、东山县、平和县,三明市泰宁县被授予“省级生态县(市、区)”称号。
同时,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等105个乡镇(街道)被授予第八批“福建省生态乡镇(街道)”称号,长乐市猴屿乡猴屿村等20个村被授予第六批“福建省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