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石景山公租房非京籍可申请 需在该区工作满5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09 来源:北京日报

导语:在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能够提供纳税、社保等相关证明的外地户籍人士,就可以在石景山区申请公租房。记者从市住保办等多部门获悉,石景山区已经开放外地户籍工作人员的申请公租房窗口,这也成为本市首个出台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的区县。
标签:   公租房  租房  北京

  申请材料须先交企业审核

  按照目前执行的规定,本市户籍人士申请公租房时,需向户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而按照目前石景山区所执行的政策,外地户籍人士需向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由企业内部进行初步判断。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公租房,由所在单位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统一到单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所在街道住保部门。并与京籍家庭相同,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备案、轮候及配租。

  “如果企业内员工呼声高,企业可以直接联系我们,专业工作人员将会到企业进行公租房初审步骤培训,第一次审核将在企业内部进行。”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王晓庆说。

  外地人暂不享受财政租金补贴

  据介绍,对于惠及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政策,目前并未向外地户籍人士放开,而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补贴。记者发现,这一点与此前已经在多区域出现的人才公租房政策相同。

  记者还了解到,一旦承租家庭情况出现变动,公租房也将随之发生改变。承租家庭主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如果与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单位所在街道住保部门。街道住保部门在接到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承租家庭约谈,如承租家庭在本区其他单位就职,仍符合准入标准;承租家庭需向现就职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现单位须将相关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报街道住保部门进行变更。

  如果承租家庭已不在石景山区工作或虽在该区工作但已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续租。

  京原路7号或接纳第一批申请者

  如果按最快的时间计算,石景山区第一批外地户籍人士将在10月入住京原路7号公租房项目。

  石景山区住建委表示,将根据房源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外省市来石景山区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摇号配租计划,或将根据申请人数多少选择是否单独摇号。

  “京原路7号的申请也是一次尝试,如果外地户籍申请的人多,我们就单独摇号;如果申请的人少,我们将和北京户籍申请人一起摇号。”王晓庆说。而申请人达到一定数量。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1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 2283391836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