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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租房要注意“猫腻”防受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03 来源:德州新闻网

导语:又到一年毕业季,大学毕业生都基本上离开了校园,他们除了要尽快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外,如何快速地租到舒适价廉的房子也成了他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为了能帮助更多租房者辨明真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采访众多租房者,为你揭秘租房过程中的“猫腻儿”。
标签:   租房  购房攻略  纠纷  毕业生

  又到一年毕业季,大学毕业生都基本上离开了校园,他们除了要尽快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外,如何快速地租到舒适价廉的房子也成了他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一时间,合租房价格也“水涨船高”。

     但是,不少租房者在辛辛苦苦地寻找合租房过程中,遭遇过种种不堪回首的窝心事儿。为了能帮助更多租房者辨明真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采访众多租房者,为你揭秘租房过程中的“猫腻儿”。

     “金蝉脱壳”的二房东

    6月份,孟先生被一家通信公司北京总部派遣到德州分公司工作半年。为此,他在单位附近找到了一套合租房。

     与孟先生合租的房客孙女士向孟先生介绍房子时谈到,“这套房子我同学交了一年房租,但只过3个月就回老家了,现在剩下的9个月转给我租。”于是,孟先生与孙女士签了简单的协议,付了4个月的房租后,就搬了进去。

     然而,就在孟先生住了几天后,孙女士就以出差为由,再没回来居住。当时孟先生并没在意。可就在6月末的一天,房东突然登门来清客,并出示了到期的租赁合同。此时,孟先生明白,自己上了二房东的当,无奈现在其人已经消失无踪,只好迁出。

     据了解,目前,二房东、三房东在房屋租赁市场上已属普遍现象,部分租房者为了方便省钱,极有可能会忽略一些严重性问题,而那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租房者的心 理,借机欺诈。德州宏正兴律师事务所冯正宏律师建议,“租房者在租房前,应该认真核对其是否具备转租权利,请求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 明,以免上当受骗。”

     “无中生有”的水电费

     陵县的李先生刚刚大学毕业,在德城区找到了一份工作。为方便上班,他便决定在单位附近租住一套住房。

     李先生找到了合适的房源,价钱合理内部也干净,给人很舒适的感觉。

     令李先生不曾想到的是,由于先前并未查验水电费,因此在住进后不久,就收到了水电费的催款单。“原来是前房客产生的费用,却需要强加在我头上。”虽然极不情愿,但是由于无奈还是为前房客的水电费“买了单”。

     在此,冯正宏律师提醒大家,租房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后再签合同。并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一个明细,注明屋内设施是否有破损;房子是否拖欠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等。然后,将该清单作为合同附件收好,这样就可能省去在租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情况。

     “不翼而飞”的押金

     今年3月份,郭云超(化名)与朋友刘红双(化名)一起到德城区打工,她们合租了一套住房。她们与房主签订了合同,房子租期为3个月,押金两千,并与房主口头商议若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押金在退房时也会归还。

     后来,由于工作地点的变更,两人准备搬到另外一处地方,于是两人提前告知了房主。然而,一个月后准备搬离时,由于两人只住了两个月,因此房主只退还了一个月 的房租,而对于押金却拒绝交还,称要么两人住满三个月,要么扣留两千作为违约金。二人无奈,经过很多周折,最终押金也没能要回。郭云超说:“可能也是因为 我们社会经验较少吧,以为他说退就会退,完全没想到其它的情况。”

     就目前租房市场来看,房屋押金一般为押一付三。除了提前退房,押金被扣的情况,在租住期满退租时出现押金扣留的现象,也有很多。面对这种情况,冯正宏律师提醒租房者要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与房东特别协商好退还押金的事情,形成书面材料以免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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