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长乐潭头镇江塘村村民致电福州日报,反映该村“冒出”了一排未经审批的建筑物,虽然村民多次向潭头镇相关部门反映,但建筑物未被拆除。
26日上午,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江塘村。在被当地人称之为“十八斗”的地方,记者看到一大片土地被围墙圈了起来,围墙内建起了一排建筑物,占地面积七八百平方米。这些建筑物正在建设二层的外墙部分。记者在现场未见到施工人员。
这里为何会“冒出”一排建筑物?据当地村民介绍,“十八斗”地块2006年被江塘村委会出租给村民陈玉某用于发展种植业。去年4月,陈玉某砌起围墙,并在围墙内盖起了建筑物。
部分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向潭头镇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建筑物一直未被拆除。村民们说,潭头国土资源所在答复他们时明确表示,陈玉某的行为未经审批,围墙内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
记者来到江塘村村主任陈发英家。陈发英的妻子林女士告诉记者,陈发英外出办事,不在江塘村。记者随后走访了潭头镇党委,工作人员说该镇党委书记外出开会。记者又来到潭头镇国土资源所,见有记者采访,该所3名工作人员关上门后驾车离开。记者电话联系了该所负责人,这名负责人明确表示,江塘村“十八斗”的建筑物确实未经审批,潭头国土资源所多次下发整改通知,工作人员也多次到现场制止,但收效甚微。
记者随后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该局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派人实地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