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看房摔成十级伤残,开发商也要赔钱。近日,集美区法院针对一起此类案件作出判决,要求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连带赔偿89329元给受伤的购房者。此前,购房者黄先生因在工地看房时摔成十级伤残,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1万多元。
业主看房 摔成十级伤残
“买房是件大事,所以除了看图纸外,还要去实地看看。”购房者黄先生说,他认购了位于集美区海边的一套商品房以后,对这房子“相当满意”。因此,他极力地向自己的老乡推荐这个小区。
由于黄先生的老乡戴先生兄弟二人也正好要买房,于是,热心的黄先生买房后的第二天,又带着自己的老乡,在售楼小姐的陪同下,前往工地现场看房。当时,黄先生带老乡看的房子,正好就在他自己买的房子隔壁。据黄先生说,隔壁的房子送的露台很大。因此,他极力向老乡推荐。
不过,由于上下楼层升降机的管理员不在,所以,他们只好走楼梯上去。就在这个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刚走没两步,黄先生脚下楼面的模板突然断了,黄先生一下子就从楼上摔了下去。
事发后,大伙赶紧把黄先生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诊断,黄先生的下肢骨折,已经构成了十级伤残。
法庭激辩 开发商要不要赔?
原本是开开心心地去看房,没成想却一下摔成了骨折,黄先生窝了一肚子的火。随后,赔偿问题又和开发商谈不拢,无奈之下,近日,黄先生一纸诉状,把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告上了法庭。
黄先生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及建筑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自己受伤,应该赔偿。
在法庭上,开发商则为自己辩解说,黄先生受伤是一个意外,和他购房没有因果关系,是因为他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应当“自负其责”。
法官判决 连带赔偿8万多元
法官认为,常人应对身边危险做出判断并自觉躲避危险,保护自身安全。但是,根据黄先生陈述与现场照片,可以看出黄先生所摔伤之处,是在一个不能承重的模板覆盖的天井,模板掩盖了危险的存在,常人无法判断其存在潜在危险,因此,黄先生对自己的损害没有过错。
所以,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连带赔偿黄先生893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