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海峡体育中心补征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27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该征地范围内的房屋补偿方案。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凡在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的被征收人均列入征收补偿对象,以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公房租赁凭证作为征收补偿计户依据。本地块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就近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
货币补偿
按规定,具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的私房住宅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5025元/㎡+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办公类非住宅参照住宅用房补偿计价方式进行补偿。
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价格则略有不同。沿小街巷私房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7551元/㎡+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工业仓储类用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工业仓储类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63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
另外,闭路电视补助费50元/户,电话补助费58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
产权调换
除了货币补偿,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分期房和现房。期房位于5#安置地和14#安置地,对接均价分别为6585元/㎡和6366元/㎡。现房位于福湾新城和浦上生活配套房一期,对接均价为5250元/㎡。
产权调换房的计量方式有两种。根据被征收房屋确权面积的征收补偿总金额(仅限按实际情况选择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的区位补偿、旧房补偿、公摊补偿、搬迁奖励)除以安置房对接均价所得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或者根据被征收房屋确权面积增加10%的公摊面积(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后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
以上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超过105㎡可以分房型安置。因上靠面积不足7㎡的,允许增房15㎡,增房价格按照本地块安置房对接均价的1.1倍计算;因住房紧张需增房的,允许增房15㎡,增房价按照本地块安置房对接价的1.3倍计算(未含层次差价)。
据悉,以上房源均为毛坯房,内部均不设隔墙、不配置洁具,给予安置房内部隔墙一次性补偿及卫生洁具补偿,补偿标准为80元/㎡(按安置房标准户型为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