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问题研究”课题组近日发布报告称上半年市场走势偏离调控目标,房地产调控问责制没有兑现。建议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取消期房预售制度,并建议试点政府土地款补贴房价上涨导致的购买力差额。
几大建议,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但却是彻底的似是而非。
取消期房预售制度,意味着当前中国大陆房地产运行制度的根本改变,不能简单说“取消”。虽然,期房预售制度存在各种缺馅和漏洞,但这种源自香港的做法,在过去30年,确实为中国房地产发展“提速”,也解决了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在当前复杂的经济背景下,房地产业的重要性和作用已经和改革开发初期完全不同。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楼价与预售制度并不构成相关关系。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预售制度,房地产开发门槛将进一步提高,楼市供应将进一步集中在少数巨头手上。最后的结果是,楼价更加难以控制。
2012年中国经济要保增长,房地产需求不能熄火。管理层的意思已经很明显,要长期抑制投资性需求,但也要“保”刚性需求。建议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属于不懂政治的“书生意见”。
试点政府土地款补贴房价上涨导致的购买力差额,在当前,更属于空谈。房地产调控以来,地方政府土地收入锐减。2012年上半年300个城市土地金收入同比下降38%,地方政府已经难以为继。
房价上涨,属于市场行为。购房者的行动,属于个体行为。建议政府用土地出让金来为其埋单,此建议不可谓不大胆。但绝无实施的可行性。
纵观社科院这个报告,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那就是“控制房价”。正因为这个出发点的视野狭窄,才造成了完全似是而非的结论。
就算这个出发点没有问题,以上几条建议,不但不能“压制”房价,结果反倒可能“助长”楼价。
中国房地产业的悲哀在于,很多官方的研究机构不懂房地产。
谁懂房地产?
地方上很多人懂。
看看南京政府最新的动作。近日公布的《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和保障房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可有限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这个"南京新政”,是政策“微调”的样板戏。有理有利,又不违反管理层定下的原则。不冲红灯,又巧妙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