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建委获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将于8月1日起实施,2003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根据省住建厅规定,为做好新旧版规范实施的衔接,新版规范实施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应按新版执行。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可按旧版执行,鼓励执行新版规范。
对8月1日前已签订设计合同但尚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住宅项目,市建委将委托市工程设计勘探协会进行登记备案,各设计单位应在8月5日前将登记表送至市设协,并准备好设计合同原件备查。登记表可在市建委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