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州购房卖方不同意过户且逾期办理 属违约行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7.20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购房只要卖方不同意过户且拖延配合逾期办理,其就是违约行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交了首付并办理了按揭,此时便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房屋尚未盖好,开发商就破产,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标签:   违约  购房  过户

    答疑嘉宾: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

    租客可依遗嘱接受房主赠房?

    福州刘先生:我和妻子一直租住一老人的房子,老人无儿女无老伴,现在老人欲立遗嘱将其房屋赠与我们,但老人还有一数十年未往来的同胞弟弟,我们能接受他赠与的房子吗?

    答:老人没有配偶与子女,房屋是其个人财产,其有权进行处置,你们可以接受赠与,老人的胞弟无权干涉。建议你们对老人扶养至终老。

    房主不同意低价过户是否违约?

    福州李先生:我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约定总价为60万元,补充协议约定总价实际为80万元,现在房主不同意低价过户了,他属于违约行为吗?

    答:只要卖方不同意过户且拖延配合逾期办理,其就是违约行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前房主欠物业费该如何处理?

    福州宋先生: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在办理完交房后的一个月,物业公司拿着一沓欠款单据找上门来,原来前房主已经欠缴了共计2000多元的物业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该部分物业费属于房屋出售前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你们可以先缴纳,再向卖方追偿。

    遗产继承后,亲属可分割房产吗?

    福州裴女士:我与丈夫结婚后一直住着公公的房子,公公于2002年去世,并将房屋作为遗产留给了丈夫。但我丈夫去世后,他的兄弟姐妹也想要房子的产权,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答:如果公公去世前,婆婆已经先去世,则房屋是公婆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属于婆婆的一半为遗产,应由公公及子女法定继承,公公立遗嘱留给你丈夫的部分仅针对公公享有的部分有效力,其他兄弟姐妹可以对婆婆遗产法定继承的部分提出分割的权利。如果是公公的个人财产,则其他兄弟姐妹无权要求。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

    福州许先生:我将房屋赠与了我儿子,并办理了公证。房屋到手后,儿子拒不履行对我的赡养义务,现在我反悔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将房屋收回,可以吗?
    答: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且你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是不能再撤销赠与协议的,你可以另行起诉儿子要求承担赡养的义务。

    未办房产证前,房屋产权归谁?

    福州陈先生:我交了首付并办理了按揭,到开发商办好房产证交给银行做抵押前的这段时间,房子的所有权归谁,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开发商破产了,那么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答:在这段时间你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房屋尚未盖好,开发商就破产,你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建议选择信誉良好的开发商购买房屋,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国籍不同房产证上能共署名吗?

    福州张先生:一方为中国人,另一方为外籍人士,买房时是否可以在购房合同上同时签署两个人的名字?

    答:外籍人士购房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具体请你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如何办理。(记者 刘畅 整理)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1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 2283391836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