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连地挂牌[2012]22号 | 
            宗地面积: | 
             388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区816南路与816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4.2并且小于或等于4.7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8并且小于或等于33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0万元 |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8月07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8月16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本出让地块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地出让年限40年。2、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6%。3、宗地总面积38854㎡,其中出让用地面积38115㎡(含拆迁安置房区用地和房地产开发区用地)、代征道路用地面积739㎡。4、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安置房区项目建设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申请竞买时一并缴交。5、房地产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缴交部分)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07日 至 2012年08月14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07日 至 2012年08月14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连地挂牌[2012]22号地块:2012年08月07日08时00分 至 2012年08月1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162732
    开户单位: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连江支行
    银行帐号:1000186559400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