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连地挂牌[2012]22号 |
宗地面积: |
388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区816南路与816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4.2并且小于或等于4.7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8并且小于或等于33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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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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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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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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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8月07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8月16日16时00分 |
备注: |
1、本出让地块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地出让年限40年。2、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6%。3、宗地总面积38854㎡,其中出让用地面积38115㎡(含拆迁安置房区用地和房地产开发区用地)、代征道路用地面积739㎡。4、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安置房区项目建设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申请竞买时一并缴交。5、房地产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缴交部分)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07日 至 2012年08月14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07日 至 2012年08月14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连地挂牌[2012]22号地块:2012年08月07日08时00分 至 2012年08月1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162732
开户单位: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连江支行
银行帐号:1000186559400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