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闽侯县有关部门获悉,11日,闽侯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启动暨签约大会举行,全县金融机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闽侯县金融同业公会保护金融消费权益自律公约》。据了解,这是福州市首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人民银行闽侯县支行办公室副主任欧广建介绍,闽侯县辖区金融机构目前共有15家,机构网点数89家。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相伴而生的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时有发生,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突出。金融消费者以往遇到消费纠纷,由于各金融机构的服务主动性不强,只是简单地对被投诉事项进行调解,没有做到举一反三,主动防范类似的案件发生;由于缺乏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约束手段,无法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职能,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以15家金融机构会员单位为主体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要依托闽侯县金融同业公会平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各项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心制订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包括工作总则、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与保护范围、金融机构的义务、金融消费争议的解决、监督与评价具体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