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按照目前的部署,《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一旦经过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批准,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将合法化。
实际上,有关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是否合法的问题一直饱受争议,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指出,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缴纳,是个人财产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放开住房公积金投入至保障房建设试点,一旦巨额的住房公积金出现安全问题,出现坏账,将直接损害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合法权益。
而根据现行条例,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贷款,和当前的《条例》有所冲突。”金永祥介绍。
陈国强认为,由于通胀的作用,目前整个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和增值率比较低,如果能够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对于解决资金的保值升值意义重大。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为2.1万亿元。不过,2008年末,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仅为53.54%。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贷款,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保障房的资金压力,在住建部内部已基本达成共识,但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已经从制度建设和监管上大作文章。
正因为此,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也将对试点城市公积金运营、管理方面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威胁的制度问题,并且向地方政府的一线运营人员收集修改、调整的意见。
亦有消息称,现行的条例修改将鼓励住房公积金入市,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江向阳日前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运营,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不过,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对于住房公积金放开用于非住房消费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