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政府与福州海关签署《共同促进福州港口和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福州海关将支持福州港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推动临港产业发展;推动福州保税港区封关运作,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支持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对外开放,研究建立与福州港相配套、集约化的海关监管模式,更好地服务“以港兴市”战略;加快长乐机场海关建设,探索适应空港经济发展的通关监管模式与作业机制,全力助推空港经济发展;支持一批能源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服务福州市打好“五大战役”;支持海峡邮政枢纽中心建设,推动做大做强对台邮政业务;支持福州会展业发展,拓展福州对外交流合作空间;支持福州与平潭对接合作,积极争取平潭优惠政策向福清、长乐周边地区辐射,服务两地统筹发展。
同时,福州市将支持福州海关新区二期配套项目建设,加大对海关基本建设的投入,积极配合海关加强对监管区域的管理,为海关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