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清市加大对农村社区环境整治力度,有15个村庄被纳入整治试点,力争打造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村。“点、线、面”攻坚战已进行半年,成效如何?市建委对15个试点村督查的结果显示,大部分村庄资金未落实,未能按时完成规划。
根据《2012年福州市村庄环境整治指导意见(试行)》,我市有15个村(居)列入环境整治试点村,分别是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洪宽社区、福清市三山镇安前村厚林自然村、长乐市古槐镇青山村社区、长乐市猴屿乡猴屿村社区、闽侯县南通镇洲头村、闽侯县白沙镇闽兴社区、连江县潘渡乡东雁新农村、连江县东湖镇天竹村、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罗源县松山镇上杭村、闽清县坂东镇坂中村、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村、永泰县塘前乡芋坑村、永泰县赤锡乡移民安置地小区。
督查人员发现,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永泰县塘前乡芋坑村、连江县东湖镇天竹村、长乐古槐镇青山村进展较快,整治成效较为明显。除了这4个试点村外,大部分村庄未完成规划编制,和5月份完成编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督查人员还发现,资金不足制约整治工作开展,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对整治试点村先期投入启动资金,每个试点村不少于150万元。目前大部分县市未落实村庄整治启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