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买卖的手续和注意事项,吴强心里特别清楚,因为他自己就是一家房产中介的老板,做中介生意也十年了,期间从没遇到纠纷。可吴强没想到,两年前他自己买了一套房,却惹上一场官司,最终以赔偿卖房者11万的结局收场。
吴强年近五旬了,十多年前开始在南京做房产中介,先是给别人打工,后来他单干,租房自己开店做起中介老板。2010年下半年,吴强决定买套门面房。随后在朋友介绍下,他与一套49平米的沿街房子的主人见了面。房主是位70多岁的老太太,当时与她的小儿子孙飞一起住。双方谈妥价格和交易明细,签订了买卖合同,房子全价72万是房主净得,房款分期支付, 税费由购房者吴强负担。随后,老太太和孙飞协助吴强办理了过户手续。
拿房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吴强忙活装修、搬家,好不容易刚歇下来,结果却意外收到了法院传票,他发现被卖房人起诉了,老太太说从来没有收到房款,也不知道自己房子被卖,所以要收回房屋。
吴强感觉蹊跷,就带着相关资料和手续,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援律师查看后,认为资料、手续都齐全,并不存在问题,但本案涉及老年人权益,可能官司对吴强不利。去年11月,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老太太与孙飞没有到庭,出庭的代理律师指出,老太太不识字,是稀里糊涂被骗过户的,要求法院判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次庭审并没有实质进展,吴强气得不轻,他认为房主卖房后反悔,所以进行恶意诉讼。
第二次开庭时,老太太出庭了,她承认日常事务由孙飞代理,买房人吴强确实给过购房款,她还曾将其中的8万给了另外一个儿子。此外,老太太还承认《购房协议》上的指纹是她按的。这次庭审中,老太太的表述就与其代理律师所言有出入了。
直到前不久,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尽管吴强准备了充分的证据,但仍然有些事实情况的调查难以明确。后来,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时,吴强点头了。“我为了这场官司都耽误大半年,生意都没法做,实在耗不起了。”吴强说。最终,鉴于老太太生活困难,而从2010年至今这套房子也增值了,所以吴强也接受了调解建议,最终当庭答应补偿老太太11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