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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租房遇纠纷 可申请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调解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6.29 来源:厦门商报 作者: 陈光豪 尤冰宁

导语:昨日(2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调衔接机制的意见》。即日起,凡是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以及由中介促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都可以申请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介入居中调解。
标签:   二手房  租房  房产中介  纠纷

  今后,通过中介买房、租房,如果因此遇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都将多一个纠纷解决渠道。

  昨日(2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调衔接机制的意见》。即日起,凡是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以及由中介促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都可以申请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介入居中调解。而在以往,中介协会一般只受理调解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遇到上述三类合同纠纷,如果申请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介入调解,是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房屋合同纠纷,标的数额大,其诉讼费“水涨船高”,往往是一笔不菲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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