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市民满先生反映,5月底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对方做出“出现退房问题,中介费全部退还”的承诺,事后却反悔。满先生在售楼处退房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一份担责保证,房产中介因此不肯再退8000元相关费用。
21日,满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女友打算在潍坊购买一套婚房。5月26日,他的女友在“搜房网”上看到一处在玄武街和文化路附近的盛德花园小区的二手房,“房子的位置、房型、价格都挺合适。”他们看到,这处二手房是通过玉清街和文化路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出售的。
5月27日,满先生和女友来到玉清街和文化路的这家房产中介,并且交付2000元押金。5月28日,按照与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约定,满先生交付售楼处10000元,并且交给中介8000元费用。满先生称,8000元费用包含中介费3000元和5000元更名费。
在与这家房产中介交流中,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满先生在一周内交付15万元的首付。但是,满先生担心自己短时间内无法凑齐首付,因此不敢贸然答应下来。随后,这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为打消满先生的担忧,写下一张协约字条。
记者看到,字条上写有“今收到盛德花园9号楼3单元202户更名费、中介费共计捌仟元整,如果出现退房现象,中介费全部退还”字样。满先生称,签下字条后,他才放心下来,回家筹集首付款。但是,直到6月7日以前,满先生只凑够9万元,并交到盛德花园售楼处。其他的6万元一直没有凑齐。无奈下,他提出退款要求。在退款过程中,房产中介曾协调首付至13万,但满先生还是决定退款。
面对满先生的退款要求,房产中介声称,已经交付的8000元费用,因为更名等原因,已经花费出去,不能退还。随后,满先生只好先找到售楼处。售楼处很快答应退还已交的9万元房款。
满先生说,6月7日,他和女友在售楼处退款时,售楼处要求满先生写一张“退房申请”:因凑不够首付,自愿退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满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带着中介公司曾写的“出现退房问题,中介费全部退还”协定,到房产中介退款时,对方却将他曾在售楼处写的“退房申请”拿了出来给他看,并以此作为不再退款的理由。满先生这才发现自己被忽悠了。
在售楼处的签字 是中介出的主意
21日下午,记者来到玉清街和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的这家房产中介。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现退房问题,中介费全部退还”的承诺字条确实是她所写。但是,这是因为满先生曾口头答应会在一周内凑齐全款,所以她以为不会出现问题,才写下的。事后,为弥补中介公司的这个“失误”,他们才告知售楼处,在满先生退房时,签订上面提到的那张所谓的“退房申请”。
另外,该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她曾多次告知满先生如果退房,8000元的中介费和更名费,是不能够再退的,“因为这是满先生自己的问题,并不是因为中介公司原因造成的。”因此,造成满先生8000元费用无法拿回,应该是满先生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