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老刘通过熟人小赵办理买房手续,没想到这个“熟人”却利用他的信任,从老刘处收取了3万多元的“转档费”,而所谓的“转档费”其实根本不存在。今年,南开警方在夏季开展的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将“杀熟”的小赵依法刑拘。
2011年10月,市民老刘有意购房,在南开区红旗路附近相中了一处公产房,并通过一个熟人介绍认识了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女员工小赵。据了解,小赵年仅27岁,但已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5年。老刘非常放心地将房产买卖手续交由小赵全权处理。在办理手续期间,小赵除了让老刘交中介费、贷款服务费、房屋评估费之外,又以产权费、转档费、房屋抵押金索要老刘人民币5万余元,老刘没有任何怀疑,将钱全数交给了小赵。
2012年5月,老刘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按照约定小赵应当将其中3万元抵押金退还,但是小赵却推拖不还。这时,老刘才感觉有问题并报了警。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七大队民警找到小赵,据其交代,根本没有所谓的“转档费”,由于,小赵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年底又要结婚,其想在交易中多挣钱,便骗了老刘。截至发稿,“杀熟”的小赵已被南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