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二手房地理位置优越,多处于成熟商圈或市中心地带,交通便捷,且与期房相比具有明显价格优势等特点。在二手房成交量呈逐年增长态势的同时,存在着一些违法经纪机构违规销售,以及买房者“空手套白狼”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此,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二手房前要查验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选择取得备案证明的合法经纪机构。
案例
伪造房产证坑人不浅
二手房中介如今是遍地开花,但过低的行业门槛让这个行业良莠不齐。
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郭某,婚期将至,由于资金紧张,婚房尚无着落,为此绞尽脑汁,希望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今年2月份,路边的一则房产中介广告引起了他的兴趣,广告上写着“二环内绝版户型,南北通透,停车方便,80平方米仅售20万元” ,虽字数不多,但却正中小郭的心意:地理位置不错,面积正好,房价便宜。
小郭通过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找到了该房产经纪机构,并通过该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和提供的户型照片,对房子进行了简单的了解:这是一套位于市区二环边上的二手房,情况基本与广告描述相符合。
于是,经过双方商谈后达成了协议,小郭在看房后与卖方签订了由房产经纪机构提供的买卖合同,还向卖房人支付了预付款。
数日后,小郭随经纪机构工作人员来到住房局办理二手房过户交易时,经专业人士鉴定后,发现卖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属伪造证件,该房产并没有取得市住房局下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因而不能进行转让交易。
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是由于经纪机构的疏忽,按照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不允许进行交易,经纪机构在受理房源的时候并没有验出该证是伪造证件,卖房者提供伪造证件将受到严惩的同时,经纪机构还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