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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来务工人员稳定就业达年限 可申请公租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6.14 来源:新京报 作者: 马力

导语: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也一般不超过5年,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昨天(12日),住建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将于下月15日起施行。
标签:   公租房  租房  外来务工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也一般不超过5年,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昨天(12日),住建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将于下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已经被确定为保障房“主力军”的公租房,终于有了全国性的法规。

  公租房申请明确三个条件

  按照昨天公布的办法,公租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昨天公布的办法提出了三个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住建部表示,各地的具体条件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轮候期一般不超5年

  办法规定,公租房在申请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

  已经通过申请的公租房家庭,要“排队”多长时间才能配租?办法规定,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租房轮候期,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而公租房的配租则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租房。

  就业、子女就学可调换公租房

  公租房的租金也是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办法规定,各地要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公租房的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办法中还人性化地规定,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经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租房。

  此外,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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