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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限购政策微调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导语: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石家庄对房产限购微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6平方米可购第三套”,昨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但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标签:   石家庄  限购

  有关部门曾草拟过微调办法,但未获批准

  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石家庄对房产限购微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6平方米可购第三套”,昨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但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因此,“媒体报道的限购政策微调措施不会出台。”该负责人称。

  6月5日,河北省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调度会,强调将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

  就在同一天,住建部新闻发言人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该发言人还表示:“继续密切关注各地执行调控政策的情况,对于地方出台放松抑制不合理购房政策的,将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石家庄市对房产限购微调,市民(含郊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省人均住房面积(河北省上年度数据为30.6平方米/人)的市民将允许购买第三套住房;家庭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下住房,但均低于廉租房住房标准,将允许再次购买住房;非本市户口的居民,可持税务或社保单位或供职单位开具的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申请办理再购房手续。”

  “住建部的表态,让各地政府充分认识到中央继续加强调控的决心,也进一步明确了限购、差别化信贷和税收等政策底线,特别是限购这一红线。”

  根据对此前地方政府“微调”政策进行梳理,中国指数研究院分析指出: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税费减免的政策不会被叫停,而有意放松限购的无一例外全部叫停。

  “这也给将来的政策走向指明了方向,即在不改变调控大方向的情况下,鼓励首次置业,针对多套房购买的限制不会放松。”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分析师看来,今年房地产业仍将面临高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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