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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旭:切莫夸大扬州新政“过关”后果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5.24 来源:杨红旭博客

  楼市“扬州新政”有了新动向。近日,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在南京表示,“扬州新政”并非救市,而是针对住宅产业化进行的积极有益的探索。有媒体于是将其解读为:这是住建部人士首次对“扬州新政”表态支持。

  5月7日,扬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根据面积不同予以奖励。该政策从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这一政策刚在扬州市房管局网站挂出就引起轩然大波。虽然扬州方面发布相关“说明”,但依然未能解除外界对其“意在救市”的质疑。  

  而此次梁小青提到,在楼市宏观调控的背景下,该如何继续推广全装修房的确是个难题,“扬州新政”奖励现金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减税政策,对推广全装修房是积极有益的探索,应当予以支持和肯定。    

  不少人认为,这意味着“扬州新政”过关了,上面的政策放水了。其实,这件事比较复杂,必须细细剖析,方得要领。首先,“扬州新政”与其他地方政策调整皆不同。去年8月以来,30多个城市放松政策,但多与信贷、税收有关,主要是针对首次置业需求的适度优惠。而“扬州新政”则是针对购买成品住宅,也即精装修房的购房者,给予房屋总价千分之四至六的财政补贴,而且仅限于144平方米以下户型。这是一种定向的、特殊的政策优惠,国内尚无先例(未有媒体公开报道过)。所以,此政无可厚非,不叫停亦可理解。不过,之前笔者的建议是将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缩小到首次置业者。    

  住建部人士的表态,尚不能简单认定为住建部的官方意见。可能很多人不清楚,国家政策是引导和支持发展成品住宅的,很多地方将住宅装修率列为“十二五”期间住宅产业化的一项硬性指标,“扬州新政”意在落实江苏省的相关政策方针。而梁小青任职于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恰好是管理这项工作的部门,所以其言论只能代表此部门,支持“扬州新政”可以理解,但却未必能代表整个住建部甚至更高层级。现在大家争论的焦点,是“扬州新政”会否对房地产调控形成负面影响,外界显然不宜将梁小青的表态视作住建部对这一争议的“裁断”。    

  当前房地产调控已 “棋至中局”,步入了关键阶段。从调控效果看,可谓初见成效,渐入佳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自去年10月下拐以来,已连续7个月走低,很多房企也顺应政策与市场大势,纷纷以价换量,全国房价出现整体性下滑。然而,绝对跌幅并不大,比如今年4月相比去年4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仅下跌了1.03%。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首次贷款政策放松、部分地方意欲“救市”,春节以来一些城市住宅成交量显著反弹,部分开发商见好就收,部分城市或区域项目,价格已率先止跌。从一些地方的二手房市场来看,近两个月部分房东认为市场已转暖,重新开始调价。这都与调控指向不符。    

   事实上,中央精神也不允许地方放松调控。温家宝总理在日前于武汉召开的六省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指出: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新华社也刊文并旗帜鲜明地提出,在楼市调控的关键时期,稳增长不仅不等于放松调控,而且还要稳定已有调控政策,绝不让调控出现反复。显而易见,虽然经济增幅继续下滑,政府正将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仍是中央方针。

   在此背景下,各地在调整房地产政策时,需慎之又慎。鼓励首次购房需求的政策,一般不会触及红线;凡是涉嫌扶持投资投机需求的,一定过不了关;至于能否保护改善性购房需求,当前中央无明确指示,地方举措会否“踩雷”,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总而言之,对于住建部人士支持“扬州新政”的这档事,不宜盲目叫好,更不应误解中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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