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建邮政广场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政府将征福建邮政广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昨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公示的该项目规划显示,福建省邮政公司在既有土地证用地内新建一栋25层(100米高)邮政营业用房及一栋12层(41米高)安置房,裙房2-5层,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规划图显示,该项目地址位于鼓楼区得贵路以北,沙帽井巷以东。
据悉,此次征收范围为鼓楼区沙帽井3号得贵路北侧沿街13幢、15幢住宅楼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凡在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均列入征收补偿对象,以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公房租赁凭证作为征收补偿计户依据。征收补偿以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币补偿是指具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人按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根据方案,私房住宅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086元/㎡+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国有公房住宅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086元/㎡+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700元/㎡)。办公类非住宅参照住宅用房补偿计价方式进行补偿。另外,杂物间也按照私房、国有公房、具有合法产权、无产权等不同的情况享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方面,产权调换房为就地安置的期房,对接均价11391元/㎡(以公布各单元的实际价格为准)。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超过105㎡可以分房型安置。
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确权面积的征收补偿总金额(仅限按实际情况选择确认的住宅合法建筑面积的区位补偿、旧房补偿、公摊补偿、按期搬迁奖励、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应项目)除以产权调换房对接价所得面积上靠标准房型安置;也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确权面积增加10%的公摊面积(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后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
同时,方案对上述两种补偿方式中提到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也有明确的规定。私房、单位房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国有公房则以建筑面积为准,其面积=计租面积×1.3,或者=使用面积+计租面积×0.08。(记者刘丰实习生李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