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法调研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部署专项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全国性督察工作。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已经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将其列为2012年住建部将要开展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姜伟新还特别强调,住房公积金领域的专项督察工作,是“认真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要求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2012年将是“住房公积金支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试点”推广的第一年,也是各地试点增加住房公积金用途的首个年度。住建部试图在10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完全实现之前,将巨额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规范化并确保其安全。
专项督察
按照住建部要求,督察工作主要围绕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
“专项针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督察工作,姜伟新部长已经进行了部署,部机关主要司的负责人都在场。”5月16日上午,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证实,专项针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运营管理安全的督察工作,已经启动。
督察工作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和稽查办共同牵头,相关司、局、室参与。并由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察组,赴地方进行督察工作。按照住建部要求,督察工作主要围绕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
这期间,除正常督察外,住建部督察组将与地方主要行政负责人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运营进行沟通和会晤,对于督察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涉嫌违法的情况,将按规定移交司法系统处理;对于涉及领导干部腐败的问题,将移送纪律检查部门进行调查。
“姜伟新部长在部署这项工作的时候,特别强调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前述住建部官员表示。按照2008年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三定方案”,住建部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负责公积金工作的统一协调和业务指导。住建部稽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对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等领域的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和纠正。